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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溪区酒窖池群(华明、康庆坊、八仙液、巴蜀液)位于纳溪区,年代为现代。
二○一○年十二月九日,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(泸市府函〔2010〕259号)。
保护范围:以巴蜀液、八仙液、华明、康庆坊窖池生产车间建筑外缘为基线,向四周延伸5米。建设控制地带:在保护范围基础上向外延伸5米。
延伸阅读:
·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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