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光寺琉璃塔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 灵光寺位于襄汾县邓庄镇北梁村。《襄陵县志》载:“灵光寺在县东南北梁村,金皇统中重建,平阳府尹杨伯雄撰记,后知县薛所蕴重修,有碑。内有宝塔,高十三级,后有藏经阁。”杨伯雄,金大定二十二年(1182)任平阳尹,有政声,《金史》说:“先是,张浩治平阳,有惠政,及伯雄为尹,百姓称之,曰:‘前有张,后有杨。’”经过战乱,寺的殿堂毁于一九四八年,一九五八年地面被淤平,仅剩一座砖塔,并被列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 塔位于北梁村西七百米,这里为丘陵地形,地势东高西低。塔为八角形,仿木构形式砖塔,原有十三级,存七级,每级正面有小圈门,创建于唐贞观年间,金皇统年间重修。上部六层毁于清代康熙三十四年临汾地震,这有塔侧清代乾隆四年(1739)碑文作证:“奈无何康熙乙亥夏,遭地震,自藏经楼以及廊庑,尽行倒坏,惟佛法二殿仅存,高塔半存。昔之称为壮丽者,今不胜其零落矣。”一九六七年八月十八日山西文管会孟繁兴作地震考古调查时,挖开泥土,拓取了碑文。塔的第一层埋入地中,是洪水灌溉淤积地面的实证。塔的第一级琉璃碣后元代至元十六年(1279)的藏经于一九八五年四月中旬被盗,后破获归案,现盗洞尚存。被埋在地下的灵光寺碑有:金皇统囗年《灵光寺碑》;明正统十一年《重修灵光碑记》;明崇祯五年《敕赐灵光寺招僧住持记》;明崇祯九年《邑侯薛公去思碑记》和清乾隆四年《重修南北佛殿碑记》。 2013年5月,灵光寺琉璃塔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 延伸阅读: ·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