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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伦堂财产信条碑亭建于1937年,坐西北向东南,面宽6米,进深6米,高6米。碑亭为砖石结构,水泥平顶,由八条罗马柱承重,两侧各有一条麻石凳,陶制花纹图案地砖。亭前有麻石石狮一对。亭内正面墙体镶嵌“东莞明伦堂财产保管确定信条碑记”1通,为青石阴刻,碑高1.85米,宽0.77米。“东莞明伦堂财产保管确定信条”是1936年时任明伦堂委员长的李扬敬订立,并在公园筑此亭,希望“一邑公共之财产,乃可互相维持”。该碑为认识当时东莞公共事务活动,了解东莞历史文化提供了一个实物参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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