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
20
管理员
朱氏园
现为市级文保单位,位于南柳巷38号。房主清代朱氏,开药草行。大门面西,门楼已毁。南为住宅,北为花园。住宅前后四进,三、四进已改建。花园已毁,今存残石。现用作居民住宅,保存一般。
延伸阅读:
·扬州市第一至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
举报
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
中国城乡旅行网
GMT+8, 2025-4-18 19:05 , Processed in 0.426301 second(s), 19 queries .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© 2001-2025 Discuz! Team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