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
20
管理员
芦坊遗址位于商河县郑路乡芦坊村,年代为商、周。徒骇河北岸,面积300×200米,低于地面5米,出土青铜器、陶器、石器。
1992年6月12日,芦坊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延伸阅读:
·第二批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
举报
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
中国城乡旅行网
GMT+8, 2025-4-18 19:05 , Processed in 0.224784 second(s), 19 queries .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© 2001-2025 Discuz! Team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