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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洋大药房旧址位于芝罘区朝阳街7-9号,年代为1930年。
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,南洋大药房旧址被公布为烟台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保护范围:东至朝阳街,南至北马路,西至建筑外墙以西40米,北至建筑外墙以北2米。
延伸阅读:
·烟台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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